温州市住建局 2021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上半年我市在监工程项目总数2803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189个,建筑面积10795.69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614个,工程总造价895.33亿元。2021年上半年新受理监督工程665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533个,建筑面积1840.84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32个,工程总造价164.63亿元。2021年上半年竣工验收工程660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538个,建筑面积1533.02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22个,工程总造价50.32亿元。

二、工程质量分析评价

全市工程质量管理机构上半年累计组织开展日常检查6772次,专项检查436次,签发整改通知书3160份,签发暂时停工通知书95份,实施一般行政处罚46起,其中处罚单位36家次,处罚个人22人次。实施信用惩戒46起,涉及单位40家。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27起。上半年累计处理质量投诉案件732起,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渗漏和装饰装修质量方面。

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房建工程主要材料抽测不合格26起,桩基完整性检测不合格7起,主体结构抽测中混凝土实体强度不合格222个构件,占比7.64%,钢筋保护层不合格83个构件,占比5.65%。市政工程原材料及构配件抽测不合格39起,基桩抽测不合格1起,实体质量抽测中路基路面不合格16个,占比13.11%,混凝土实体强度不合格0个,合格率100%,钢筋保护层不合格21个,占比13.82%。在建住宅工程已进行分户验收104个;已开展专项治理住宅项目406个,建筑面积4089.38万平方米。

我市在加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监管的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规范我市在建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行为,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5号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勘察设计暨消防设计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在2021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基桩质量专项检查,共抽查19个项目,出具督办单16份,签发执法建议书5份;开展以防水工程为重点的随机督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督查涉及防水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14个,现场见证取样防水材料25组,签发执法建议书7份。

总体来说,工程主体质量总体平稳可控。

三、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情况

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四、工程建设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五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部分建设单位没有履行首要责任,未对工程质量全过程管理;部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未健全,人员履职不到位,质量管理标准化程度不够;部分监理企业未按监理规范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职责。

(二)房地产企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合理压缩工期。在“高周转”模式下,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导致工程质量投诉和维权事件。

(三)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区县在建工程数量较多,体量较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不断出现,部分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配置不足,工作量大。

(四)房建住宅工程全装修质量有待提升,上半年接到的房屋住宅质量投诉大多数聚焦于全装修质量问题,其中关于装修材料、施工工艺的问题较为突出。

(五)隐蔽工程质量监管水平需要提升,特别是涉及结构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的隐蔽工程如桩基工程、防水工程等需要创新监管方式。

五、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工程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合理安排工程建设进度及工期。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主体质量行为管理,继续强化各县市区落实“两书一牌”制度,巩固 “两书一牌”制度的落实成果。

(二)成立督导组开展工程质量督导,对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对县(市、区)在建工程开展“双随机”抽查,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建议、落实要求,促进市、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指导交流,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三)创新工程监管方式,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树立“智慧+互联+协同”的管理理念,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建立统一的监管平台,提升监督的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进“智慧工地”桩基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桩基工程施工管理与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通过系统对桩基施工过程进行管理,抽查桩施工记录及技术数据资料、材料检测资料等内容,杜绝材料未检先用等现象,实现对施工过程中各类风险的有效预警和防控。

(四)加强住宅全装修的质量监管,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出台《关于落实我市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的通知(试行)》,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验收行为,引入第三方检验评估制度,鼓励工程项目投保全装修住宅质量保险,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完善住宅全装修质量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效果,提升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

(五)开展住宅工程社会监督活动。一是工地开放日。通过工地开放日,使住户能够零距离接触了解现场施工实际状况。二是市民监督团活动,通过组织社会监督员、行业专家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检查、测量,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企业责任主体管理外的第三种监督力量。通过积极探索建立建设工程社会监督机制,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六)建立工程质量安全“互评互比”工作机制。通过主管部门牵头, 施工企业参与,定期开展“互评互比”,通过企业互查互学,促进企业沟通交流,引导施工企业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

  • 业务咨询

  • 企业公众号

浙江瑞利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东山街道经济开发区港口大道399号

手机:133 8587 3322(微信同号)

电话:0577-66811125

COPYRIGHT © 2021 浙江瑞利工程有限公司浙ICP备19041048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8102331803号